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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女司机占道挡住120救护车、坚决不礼让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视频显示,在一红绿灯路口,一辆鸣着警笛的救护车被一辆私家车挡住了去路。救护车司机着急下车,与前车女司机进行交涉,希望其挪车让路。女司机却表示,现在是红灯,如果自己闯红灯,会被摄像头拍到、扣分,不肯让行。

这时,救护车司机说,如果你被(交警)拍到,我可以给你(证明)取消。女司机却说,你在哪儿取消,说得那么容易。随后,她关上车窗,拒绝继续交流。

视频拍摄者则表示,“倔强司机挡路救护车前面位置可挪车的情况下,怎么叫都不让。”

对此,网友纷纷谴责该私家车司机:“就算不能取消(扣分),也应该让路”,“这种行为没有心”……

在女司机的认知里,他人性命安危远不如自己“被扣分、交罚款”重要。这种对助人危难、救死扶伤的漠视,对生命的不尊重与不关心,令人心寒。

看到这,不仅对女司机自私冷漠的行为感到无语与愤怒,更为其不知法、不懂法感到同情与悲哀。

在福建省福州市,同样是因等绿灯,两辆小车挡住了救护车的去路,他们发现这一情况后,主动向左侧倾斜45度,让出通道,上演了一出“教科书式”让行。

为此,福州交警微发布视频号点名表扬闽AW8M77、闽AT3277司机,也要为遇到相同情况主动让行的司机们点赞!

在驾车行驶中,遇到相同的境遇,司机们却做出截然不同的举动。

探其背后的原因,首先是,司机本人的个人素质与对生命的敬畏感不同。救护车是救人的车辆,救护人员分秒必争,因为这意味着生死之差。遇到这种情况,即使被扣分,有良知与同情心的人也会毫不犹豫主动让行。何况现实中,因此类情况被扣分,可向交警部门申诉,免于处罚。

即使救护车司机与女司机讲明白可申请取消处罚,但女司机仍然拒绝,还“讽刺式”追问,去哪里取消,则说明她对“避让救护车”以及“避让救护车不会被处罚扣分”的基本常识都不知道。所以,视频中,救护车司机无奈地说了句,“你一点常识都没有”。

这则充分说明其并不了解相关基本法律知识,这也是网友为何评论说,她是如何考取驾照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其中明确的第一种情形就是“警车、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如果最终还是接到了处罚通知,驾驶人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交警部门查证核实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撤销。

相关法律还规定,有条件避让,而未避让救护车会被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

图片来源:新华网
由此可知,在解决此类事件的相关规定已十分明确。但进一步说,倘若通过不断提升完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能够对“礼让救护车、警车、消防救援车”等情形进行精准识别,第一时间“免除”相关车辆处罚,那么,礼让文明行为会更加普遍。

当前,我们时常看到点赞“礼让救护车”的新闻报道,其实,这也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一次再普及、再宣传,帮助更多的人学习、了解相关道路交通知识,大胆礼让、安心助人,让大家在普通的生活细节中感到暖暖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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